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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种忠诚 ——余温灼人

    这几天我正在想他,他来了,这个陈世忠。半年前头次见面,他的经历和性格就给我留下强烈的印像。是个非常奇特的人。“为甚么我们的小说家至今还没有写过这样的人呢?”──那天他走后,我想。的确,在我的文件袋里(我把来访者中重要的个人和来访来信中重要的案件,分别装到一个大牛皮纸袋里),至少睡着十几个极富特色的人物,始终进不到当代小说里去。小说中虚构的人物,性格还不如活人鲜明,这是为甚么呢?我不懂。
       
    难怪第一次见面我没记住他的长相呢,他确实貌不惊人,是知识分子中最常见的一种:身量不高不矮。瘦。脸也是瘦瘦的,面色苍白,眼睛不大,戴一副近视镜。他很爱激动,但在表情和动作上却不大流露出来。
       
    “我这次是为一个人的冤案来北京的,”他把一份材料递给我,标题是:《人血不是水》,副题──“我向人民记者的良知呼吁”。
       
    那是一九六九年四月的事,他仍然记得很清晰。是他在黑龙江省嫩江农场服刑期间亲眼目睹的一起杀人案。
       
    “我们一百多名犯人在知识青年李队长和三名解放军战士押解下打草。定额是一人三百斤。犯人李植荣一向积极接受改造。那天一上午他就打了四百一十五斤。下午他继续打草。
       
    “犯人大组长刘德元负责插红旗。‘划地为牢’,通常插四面红旗,形成一个四边形,这就是警戒线。事有凑巧,这天下午他插了五面旗,成为不太规则的五边形。李植荣只顾低头打草,走到这个地方──”陈世忠在五面红旗的左上侧,给我画了一个记号:
       
    “解放军战士喝住他,说他出了警戒线。李植荣说他没越出警戒线。按平时四面红旗的方形阵势,他确未出线。那战士听他胆敢顶嘴,就令他走出来。李植荣乖乖地走了出来,这样,他就在那条斜线的五米之外了。这时,取暖的另一名战士(可能是班长)走了过来,问怎么同事。两人嘀咕一阵,班长就问李植荣:‘你犯的是甚么罪?’‘反革命。’‘你过去是干甚么的?’‘国民党青年军二O八师排长。’‘杀过人没有?’‘杀过。’
       
    “于是班长就叫他转过身去。李植荣又服从了。班长掏出子弹上膛,可是一失手,子弹掉在地上。他趴在地上找了一会儿,才拣了起来。李植荣是军人出身,一听到上子弹的声响,急忙转身,可是一颗子弹已射中了他的腰部。他应声倒下。那班长又朝天放了一枪。李队长赶到现场,班长对他说了几句话,李就召集全体犯人宣布:‘犯人李植荣,非法越出警戒线,经我解放军鸣枪警告不听,被当场击毙。现在收工!’

    “这时,李植荣忽然忍痛的跪了起来,接着又倒了下去。
       
    “犯人们被押回牢房,留下一名战士看守现场。第二天派大军组犯人李伯海和郑XX去收尸。他们回来偷偷地说,发现现场已经变了样,红旗被移动了,尸体在警戒线几十米以外了。”
       
    陈世忠最后说:“这就是在光天化日之下,当着一百多名犯人的面干下的杀人罪行!”他一口气列举了十四个在场人的姓名。我想,他的记忆力再好,若不是时常想起这件事,现场的情景和这些证人的姓名也不会记得这样清楚的。这时,他像是忽然想起一件重要的事,补充说:“第二天收尸的时候,尸体还是热的!这说明李植荣并没有死,有十几个小时可以抢救!而旁边一直有一个解放军看守!”
       
    他和李植荣非亲非故,也不认识他的妻儿,但是一九八一年四月十五日他本人的冤案平反以后,第三天,他就给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写信为李植荣鸣冤,没有回音。其后三年半期间内,他给黑龙江省副省长安振东写信,信转高级法院院长张厘,回信说已转送省高级检察院。他又给省高检院长于健写信,不久回电话说此案已转嫩江地区,据说当时已做了处理。他问凶手如何处理的?被害者家属知不知道事实真相?对方答不上来。他表示不满,那边说他可以向军事法庭起诉。于是他又给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检察院写信,不久回信说,信已转黑龙江省军区检察院。一个月后他又给解放军检察院写信,对他们迅速转信表示赞赏,但望他们负责到底,不要一转了事,每过两三个月催问一下处理结果。后来有关方面告诉他,当年那支部队已改编为吉林省军区白城守备区守备五师,已将信转去,今年八月,陈世忠便又给解放军军事检察院、沈阳军区政治部和吉林省军区白城守备区保卫处去信,查问此事。毫无结果。
       
    他低下头,半晌不语。显然,他是深深地失望了。我望了望室内地上、书架上堆得满满的牛皮纸口袋,心想:凶手有真名实姓,杀人不止一个的案件,还没处理呢。你连那班长的名字都不知道,十五年前的事了,被枪杀的又是一个犯人,谈何容易!  
       
    话题转到别的事情上来。原来这个陈世忠并不清闲,半年前他对我说起过的事情一件也没有解决:他揭发哈尔滨市总工会和职工业大领导在分房问题上以权谋私,遭到报复;他业余时间搞的那次重新技术革命,原先是学校百般阻挠,现在长春那家工厂又撕毁协议,拆了他的台;妻子对他的折磨尚未完结......这个陈世忠怎么还有闲心为一件十五年前无辜被害的人奔走呼号!
        
    他回答了我没有提出的问题:“那李植荣,原是个体育教员。一九五七年被捕,说是反革命。他不服上诉,刑期由十年改判十五年。肯定也是个冤案,要是活着,也该平反了。可是他服刑期间那么顺从,卖力干活,还给杀死了,这不是冤上加冤吗?最可怜他那个妻子,胡凤兰,一九六一年还到兴凯湖农场去探过监,住过一段时间,回乡后生了一个男孩,起名‘小早’,想是盼望父亲早日释放的意思吧?但这个孩子连父亲的面都没有见过,现在该有二十岁了。母子二人至今还以为丈夫和爸爸是‘越狱逃跑被击毙的反革命分子’呢!”我多少明白了一点点。《人血不是水》那份呼吁,结尾处写道:
       
    “想一想,死者的亲属──年轻的寡妇和孤儿这些年是怎么过来的!想一想,人民钢铁长城的声誉怎能让杀人凶手玷污!想一想,这些制造假案、杀人邀功的败类至今还隐藏在党内、军内,成了我们事业的接班人!再想想,这件事本来很可能轮到你、我、他的头上。如果被害人是你的亲属,你又该怎么想?......还有,这种事若不查个水落石出,连同‘文化大革命’一起彻底否定掉,你能担保今后不会再发生吗?”
       
    问得有理。的确,在一九五七年至一九六六年之间,很多人就没想到历史悲剧的规律是不加制止就会重复,会逐步扩大,自己有一天也难幸免吧?
       
    然而引我思索的却不是他的这些观点,而是他的那种感情。说起来似乎也很简单,无非是古已有之的人对人的同情吧。但是在陈世忠身上,这种感情为甚么会这样强烈,如此执著,本人二十年的凄惨遭遇没能冲淡它,几千万人□经历的旷古浩劫(那十年,死一个人算得了甚么呢!)也没能使它麻木呢?
       
    做不到这一点的,绝不是少数人。我好像开始摸到一把锁匙,能打开陈世忠一生之谜了。

 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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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Last update 01/15/11